受難記。
去年引起很多迴響的一部片。
在國內,有很多影評,有好些教會把場子包下來,讓會眾去看。
在台南的時候,我也跟NW大人去看了片子,不過沒看完。
太血腥了。
當我跟NW大人走出電影院外,其實我鬆了一口氣。
終於,不用面對那深邃到無窮盡的金色眼睛,
離開螢幕上的血、暴力、無辜。
時間終止在耶穌死在十架上的那一刻。
心碎的母親,隱藏的上帝,冷眼的、魅惑的撒旦。
平鋪直敘。
但是震撼。
如同我在書上看到,今天又轉述給高中生們聽的,
耶穌,若不是彌賽亞,就是個瘋子。
而這一切,他宣稱,是為了愛。
如果神是真的。
如果耶穌的愛是真的。
他毫無疑問,必定會愛我那剛剛在外頭大吼的妹妹。
他毫無疑問,必定會愛那讓人無辜死去的千面人。
他必定會愛謀畫爆炸案的恐怖份子。
他必定,會愛,那壓迫窮苦人的所謂企業家。
而我們在他眼中,和那些人並沒有那麼大的不同。
-2,和-120000...對於+∞ 來說,是一樣的。
這一點曾經讓我很震撼。
如今仍然讓我每次想起都再一次覺得自己應該更謙卑。
人,沒有什麼值得驕傲的。
扣除一些神秘經驗,
我仍然說,我願意相信耶穌的愛是真的。
除了自私地因為不得不為了自己的生存找一個立足點,
更因為,我知道耶穌就算是個瘋子,
他也還是一個智者。
我閱讀聖經故事裡的對話,我仔細思想,我發現,
如果將我置身於當時的環境文化下,我沒辦法給一個更有智慧,更圓潤的回答。
所以我服輸。
如果有一個有智慧的人願意出來為窮苦人、為弱勢疾呼發聲,
願意為社會做那麼多事,
我有什麼道理不相信他的愛?
這是耶穌的受難。
多麼不希望,他白白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我選擇用生命,企圖,回應在兩千年前發生過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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