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google 快訊送來了這個新聞:
http://udn.com/NEWS/LIFE/LIF1/3862617.shtml
(內文的全文貼在下頭,所以我就不放連結語法囉...)

雖然我養兔子,但是我實在覺得這個新聞很無聊。
更精確地說,我覺得那些所謂的「愛兔人士」很無聊。
全球有多少國家在吃兔子?
只因為這些人的個人觀感,要求別人放棄兔肉這種食物,
我覺得真的很無聊。
除非能夠要求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吃素,
不然愛豬人士可以跑出來要求不要吃豬肉,
愛鳥人士可以要求不准吃所有的禽類,
愛蟲人士可以去某些地區,抗議他們吃太多昆蟲。

那請問像我這樣,熱愛植物的人,
可以出來抗議兔子吃掉太多植物,人類吃掉太多小白菜嗎?
我可以抗議說,地瓜是很多人童年的記憶,
所以吃地瓜和地瓜葉是不道德的?
稻子是大家共同美好的記憶,所以每次割稻都很殘忍?

如果討論的是養兔場的飼養標準、規範,
那當然是有討論空間的,
但是如果只是為了某些人不想吃兔子的觀感,
那真的是那些人太無聊。

我自己養兔子,喜歡兔子,不吃兔肉,
那些都是我自己的事情,
但是我到底憑什麼去干涉別人或政府的政策?
因為吃兔子很殘忍?
因為殺兔子的時候兔子會痛?
那麼,請問那些愛兔人士,你自己吃素嗎?
如果不是,請問你對那些雞鴨豬魚蝦蟹如何交代?
如或吃素,請問你一天殺掉多少植物的生命,吃掉多少植物的屍體?


對於吃這件事,我覺得,這一切非關殺生,
如果真的眾生平等,那麼植物動物都應該要被同等地對待。
除非有人可以活著而不消耗這世界的能量,
否則,取每個人所需的量,不超過、不浪費,
又有誰能夠批評他所做的不合理?
如果有一個人在山上快餓死了,他因此殺了一隻保育類動物,
我想,應該沒有人會嚴苛地批評他。
既然如此,一般人只不過是攝食大量圈養的家畜,
為什麼應該要被批評?


好吧,我承認,就是因為這種離現實太遠的養兔人越來越多,
所以我早就遠離了各大BBS的兔板。
我雖然不到開板元老的那種程度,
但是我也算是非常早就在兔板活動的成員之一。

喜歡小型兔(或者說,迷你兔)的人越來越多,
其實相對地意味著大家認為兔子是一種溫柔可愛又弱小的動物。
但是兔子並不是。
兔子很有活力,會蹦蹦跳,很active,
是主動、積極,會去探索世界、理解世界的一種動物。
而且兔子一點都不弱小。
兔子在食物鏈中原本就有他的角色——初級或次級消費者。
這意味著會有次級或三級的消費者去吃兔子。
如果沒有的話呢?
那就像澳洲一樣,這些一點都不弱小的兔子,
在野外大量繁殖,危害了其他生物的生命。
直到現在,我上個月都還查到澳洲人在專業的paper
討論如何控制兔子數量的問題。

我愛兔,但是我愛得不盲目。
我也很希望這些所謂的愛兔人士清醒一點。

雖然這不過是一篇很長的抱怨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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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新聞內文如下:

農委會推吃兔肉挨批 「兔是童年記憶」

【聯合報/記者尚毅夫/台北報導】 2007.05.27 03:27 am


農委會日前舉辦產品發表會,推廣優質兔肉。立委批評,兔子是許多小朋友的
童年記憶,且未經檢疫兔肉恐成病菌溫床,要求農委會立即停止推廣;農委會
表示,食用兔肉並不違法,但會考量愛兔人士觀感。

立委羅世雄質疑,照農委會邏輯,兔子可以吃,那狗、貓應該也可以吃,他將
提動物保護法修法,把兔子排除在可食用的範圍外。

羅世雄昨天聲援由寵物兔飼主組成的「兔寶貝急難救助小組」,要求農委會立
即停止推廣吃兔肉。

羅世雄說,學校從小就教育孩童「兔子是可愛的」,飼養寵物兔是許多小朋友
美好的童年回憶,但農委會卻大力推廣吃兔肉,完全與愛護動物精神背道而馳。

他還抨擊,目前的兔隻繁殖場良莠不齊,在未經過百分之百的檢疫、檢驗下,
消費者貿然吃進口的兔肉,無疑可能成為各種病菌孳生的溫床。

農委會畜牧處科長江文全表示,依現行畜牧法規,兔子為家畜,屬經濟動物,
吃兔肉不違法,農委會基於照顧農民立場,才會予以技術指導。

農委會並提出資料說明,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禁吃兔肉;在歐美國家兔肉更是
餐桌上佳餚,每年都要吃掉超過一百萬噸。

江文全說,他可以體諒寵物兔飼主的心理,既然國內對是否要鼓勵吃兔肉、
或禁止吃兔肉仍然存有歧見,農委會將全盤評估,做為日後產業政策檢討的依據。

【2007/05/2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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